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13537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5〕1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4-04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省教育厅厅属有关单位,省交通厅航运局:
现将《陕西省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4月3日
陕西省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
进校园活动方案
为巩固全省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出行习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交办海〔2015〕3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省中小学为主要对象,以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为主要途径,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为重要载体,大力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提升全省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出行习惯。
二、活动主题
水上平安交通,安全伴我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至10月。
四、组织机构
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联合成立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省安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海波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余茂华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王彬武 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处处长
马志东 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
(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负责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日常工作。
五、活动内容
强化中小学生特别是临江(河、湖、水库)地区学生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水上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保障广大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出行。
(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海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围绕水上交通安全主题,以班级或学校为单位,结合水上交通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主题教育课或班会,结合当地水上交通实际情况,开展水上安全知识与自救求生技能的教育,讲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水上救生救助常识、船舶知识和防溺水知识等安全知识。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水上交通安全常识,掌握水上事故防范和求生自救基本技能。
(二)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海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编制、张贴安全知识宣传画,发放《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播放视频教育片、开展“水上安全知识”答题等形式,在学校、社区、渡船、客船等场所广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氛围,努力推进水上安全知识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社区、进家庭。
《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及公益广告视频电子版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管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msa.gov.cn/。
(三)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排查隐患”活动。海事部门要加大学生渡运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排查涉及学生客渡运码头和水域船舶航行环境差和秩序差、违规客渡运及无证人员驾船等安全隐患;教育部门应动员老师、学生查找所乘坐船舶及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并将发现的隐患报辖区海事部门督促有关水运企业及时整改。
(四)开展学生渡运现场演练活动。海事部门应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对乘坐学生渡上下学的学生进行一次水上应急救助现场培训、演练,组织学生亲身体验如何使用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工具,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学生渡运安全。联系并指导涉及学生渡的学校所在地政府部门建立学生渡安全应急预案。
(五)开展救生衣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核查活动。海事部门要根据辖区学生渡口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渡船救生衣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核查活动,确保每个学生能乘上“安全放心渡”。
(六)开展小学生活动范围内的危险水域标识活动。海事部门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当地政府,在辖区的学校、社区周边小学生上下学、经常游玩的水域开展危险水域排查工作,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配备救生设备,指导有关人员进行水上救生和防溺水演练。
(七)开展水上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海事部门应联合教育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志愿者招募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动党的有关单位、有丰富水上安全工作经验、掌握求生自救技能的人员,积极参加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并有序组织志愿者走进学校给小学生讲座授课。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不走过场。全省海事部门、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周密组织策划活动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活动部署安排,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检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取得实效,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级海事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共同策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密切联系学校和社区等单位或组织,推进建立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导,海事、学校、社区和家庭联动,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中小学生水上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丰富形式,务求实效。各级海事部门、教育部门要从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出发,坚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宣教方式,围绕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求生技能,结合当地特点,结合事故案例,结合师生兴趣,有组织地开展活动,要注意发挥好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增强活动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有效性。
(四)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对组织开展的各类教学活动,特别是现场教学活动,各级海事部门、教育部门应当精心安排、周密考虑,做好活动预案,并切实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保护好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级海事部门、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官方微博、微信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出行的氛围。
请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11月8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总结书面分别报送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请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15日前将我省活动情况上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